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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數據價值
賦能業務提質增效
根據商務部數據顯示,2018年,受審批制度改為監管制度的影響,政策放松下,我國醫藥電商交易規模迅速擴大,2018年醫藥電商包含第三方交易服務平臺交易額在內的銷售總額達到2315億元。
其中醫藥電商直報企業B2B業務規模達到931億元,占醫藥電商銷售總額40.2%,維持著30%以上的行業增速。B2C業務保持穩定發展,其中移動端占比11.9%。現在我國網售處方藥事實解禁,將給我國醫藥電商帶來更大的增長動力,行業整體發展向好。
不僅2018年,隨著互聯網+與醫藥行業的深度結合,我國網上銷售藥品的限制逐步減少,這幾年中國醫藥電商得到了巨大發展。
根據商務部發布的《藥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顯示,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我國醫藥電商銷售總額612億元,2017年我國醫藥電商直報企業銷售總額達到736億元(不含A證),同比增長20.26%,占同期全國醫藥市場總規模的3.7%。
政策層面:網售處方藥幾經反復
2000-2012年,我國逐步放開對非處方藥網絡銷售的限制。國藥管辦公室發布規定,只能在網上銷售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非處方藥。
2013年,我國正式放開對非處方藥的限制,允許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通過藥品交易網站銷售非處方藥。
2014年之后,逐步取消非處方藥銷售資質審核。藥監局發布《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允許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2017年網售處方藥的政策開始收緊,食藥監總局發布《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網絡藥品銷售范圍不得超出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范圍。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等。
2018年政策再次放松。《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促進藥品網絡銷售和醫藥物流配送等規范發展。
2019年9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21部委聯合下發了《促進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綱要(2019-2022年)》,提出建立互聯網診療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線開具處方藥品的第三方配送。加快醫藥電商發展,向患者提供“網訂(藥)店取”、“網訂(藥)店送”等服務。
目前處方藥網絡銷售依然存在著一定的政策壁壘,但一定會解禁。同時,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提出,授權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健康衛生主管部門等部門具體制定網絡銷售藥品管理辦法,同時規定了幾類特殊管理藥品不能在網上銷售,這也就是國際通行的“黑名單制度”。
一方面,一定程度上表明管理部門對網絡售藥依然持謹慎態度。另一方面,為處方藥的互聯網銷售實踐探索留有空間。不管如何,在“4+7”集采擴面新規則下,醫藥電商成為處方藥的一個重要的銷售途徑。
醫藥電商的發展模式
1、O2O模式:企業運用互聯網迅速搶占個人用戶的移動終端市場,例如阿里健康、京東健康、叮當醫藥等企業,吸引用戶的同時培育用戶線上支付、線下使用的購藥習慣。
2、B2B模式:企業利用兩票制等醫藥政策落地契機,借助供應鏈金融服務打造全新商業模式,如實現從醫藥廠商到流通企業的無縫對接。
3、B2C模式:如1藥網,康愛多著力發展B2C+醫療服務模式,向患者售藥的同時可提供健康咨詢、用藥提醒、資源共享等服務。
4、處方流轉?DTP藥房承接模式:以妙手醫生和零氪為代表,經營新特藥創新藥為主,還可以提供醫患咨詢服務與患者全生命周期管理等。
我國整個醫藥電商市場,各種模式都在混戰中摸索。未來幾年內,跨界融合將為醫藥電商注入新的活力,醫藥電商領域的競爭將日益加劇。
雖然有阿里、京東這樣的巨無霸企業,以及美團、拼多多等新生力量,以及傳統企業的加速互聯網化,但是當前網售處方藥和網上醫保支付政策并不完全明朗,另外用戶的消費習慣也還在逐步培養中,不過增長的趨勢已成必然,醫藥電商一定會成為市場中的重要一極,而不再可有可無!
來源:維科號-醫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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